但房子在别人名下,离婚时这算是共同财产吗?

开化法律咨询 2025-03-31
这不一定算是共同财产。根据《婚姻法》规定,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,若没有明确约定,即使房产证上只写一个人名字,也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。但若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,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,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,则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。不及时明确产权归属,离婚时可能引发纠纷,影响财产分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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处理此类问题常见的方式有:首先,明确房产的出资人、购买时间及登记情况;其次,根据《婚姻法》及相关司法解释,判断该房产是否属于共同财产;最后,若属于共同财产,则离婚时应进行分割,若不属于,则归产权登记一方。选择处理方式时,应考虑房产的出资来源、登记情况及双方的具体约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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算或不算。需视情况而定:若婚姻存续期间购买且没特别约定,算共同财产;若由一方父母出资购买并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,且没特别约定,则不算共同财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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